第十三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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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第五章
鸟语花香,风和日丽。
淡淡的荷花香气从屋外飘进,伴着晨间的露水与微风,朦朦胧胧地,似有若无,忽远忽近。
从懂事以来就不喜欢早起的蒲恩静忽地睁开眼睛,微光透入的窗棂停了几只鸟雀,圆乎乎的脑袋不时往里探看,似在看看里头有没有粮食,屋内的人怎么还不起床。
不管是态度强硬的姊姊,还是温言软语相劝的娘亲,她是能赖床就尽量赖,不到迫不得已绝不起床。
时间是自己的,想怎么用就怎么用,反正起床不是在绣花便是发呆,没旁的事好做,起不起身又何妨。
可是天才蒙蒙亮,还有些昏暗,她也十分讶异自己会起得这么早,打破了以往的睡眠作息。
“你再东摸西摸的摸下去,把我撩拨上火了,你就拿身体来抵,我不介意补过洞房花烛夜。”
她一僵,神情怔愕地回过头,星眸惺忪地看向近在眼前的大脸,慢半拍的现在才掌握状况
“啊!你呃,你起得真早”惊慌中,她晒笑着收回“你怎么在我床上”的那句话,连忙改口。
仅仅一夜,她由姑娘变新妇,她还在努力适应身分的不同,毕竟落差太大了。
“没你起得早。”他面色冷峻的看着她放在他腿上的手,只差一点就碰到两腿间的昂藏。
讪然的缩回手,她止不住的懊恼。“需要我妾身服侍夫君净面、穿衣吗?妾身先为你梳发。”
长达五年的轮椅生活,也接受了再也站不起来、终身残废的事实,即使换了一具躯壳,蒲恩静还是习惯性的在起床前揉揉麻木没感觉的腿,利用适当的按摩使肌肉不致萎缩。
可是她刚醒来时迷迷糊糊地,忘了这不是她那被车子辗断、全无知觉的双脚,仍旧不自觉往下摸向小腿肚。
她完全没发觉粗细大小的差别,残存的记忆中,她的腿对抚摸没任何感觉,因此摸了也察觉不出来,她只当是自然感受,没想过她摸的竟是别人的腿,还是男人的大腿,以及令人尴尬又敏感的部位。
静默地互看了一眼,不做任何回应的兰泊宁径自起身。“一家人不兴礼不礼的作派,以后直接用你、我相称即可,什么妾身、夫君的听了刺耳,你是我的妻子,不是妾。”
他不需要她卑微,只要如同她平时那般的和他相处,她使起小心眼的模样还挺逗趣的,重点是,她不怕他。
不是妾难道他有“你的后院还清静吧?譬如通房、妾室什么的,初来乍到,我可是不懂规矩的。”
听着她略带酸意的试探,兰泊宁翻身将一半身子裹在丝被里的妻子抱起,嘴角微扬,抱着她走向镶嵌西洋镜面的螺钿梨花木梳妆台,将她安置在梨花木圈脚椅上。
“没有通房,没有妾室,你在嫁我之前没打探清楚吗?我在外的名声是冷酷无情,刻薄暴戾,如今二十有四了,没人敢嫁,除了你。”她是唯一不存任何妄念的人。
闻言,她松了口气,没有妻妾相争的困扰,日子应该不难过吧。“那你要对我好一点,不要动不动就摆出凶脸吓唬我,我胆小如鼠,不禁吓的,要记住。”
“你胆小?”他一嗤。
“是胆小呀!你一凶我就吓得浑身发抖,连话也说不利索了。”她收拢襟口,从明亮的镜面偷觑身后的男人。
“你是给你一把斧头就能劈山的人,还装什么文静秀慧,昨儿夜里你还想踢我呢!”要不是他闪避及时,兰家的香火就要断送在她的莹润玉足上了,新妻猛如虎,岂是鼠辈。
在认识她之前,对他而言成亲不过是传宗接代的过程,要娶几个他都不放在心上,只要不是丑得难以入目,他娘也点头,娶进门的是谁都无所谓。
可是如今,他觉得娶谁都不如眼前的女子顺眼,有姿色,还有着不讨人厌的伶牙俐齿,敢把他的话翻着说,直视他的眼儿没有惧意,只有兴味以及不服输和不认命。
兰泊宁对他娶的妻子十分满意,虽然还没肌肤相亲当对实质夫妻,可来日方长,他俩要过的是一辈子,不急于一时,到嘴的鸭子能飞了不成,他可以等她的心甘情愿。
真爱记恨!她偷偷吐舌。“欸,你把玉篦放下吧,我自己来,你粗手粗脚的,把我的头发都扯痛了。”
“熟能生巧。”他捉着发梳不肯放,左梳几下、右梳几下,兜不拢滑细青丝又手忙脚乱地捉扯。
“那也要我有足够的发量让你扯,省得你多来几回我的头就秃了。”光溜溜的一颗脑袋瓜子,旁人一见都得双手合掌,虔诚又恭顺地说声:阿弥陀佛,师太。
“你的头发像丝缎,又柔又滑,乌黑如瀑。”水一般从指间滑过,细细滑滑的,触感柔腻。
“好心点,别玩了,一会还得去敬茶呢,你要让我头一天见婆婆就蓬头垢面,邋邋遢遢的?”她横了他一眼,将他手中的发丝拉回,重新梳直抚顺,抹上自个儿调的茉莉香油。
“不然画眉吧,举案齐眉。”他兴致勃勃地想尝试,小指般细的眉笔拿在蒲扇大手中突兀得有些可笑。
“举案齐眉不是这么用的,你就饶过我吧。起码等我拜见过婆婆再说。”蒲恩静东闪西闪的,就怕他坏了她的妆容,新妇入门,最重要的是安分,不惹是非。
嫁了人,婆婆便是至高无上的存在,每一个媳妇心中的大佛,自古以来的婆媳问题是剪不断理还乱,一个孝字压在上头,怎么做都不对的媳妇只能凡事顺着婆婆,不让人以不孝为由非议。
婆婆是最难对付的生物,她不求将人摆平,只求往后的日子不找她麻烦就好。
“我娘比我好相处,她不吃人。”他刻意板着脸,一脸肃然地加深蒲恩静内心的不安。
“你走开,不要靠近我,去啃你的白骨。”可恶,明知道新妇见人,她紧张得手心都冒汗了,他不安抚就算了,还说起风凉话,把她吓得手脚不该知往哪搁。
老娘宠儿是天经地义,万般的好全给了骨肉至亲,他自然觉得他娘好相处。
可媳妇是外人,是来抢儿子的,和婆婆是天生的仇人、死对头,能不天天叫到跟前立规矩就是良善的,更别指望能待之如亲闺女,嘘寒问暖送冬衣,当身上掉下来的心头肉宠着。
“真的,不唬你,我娘不吃人,她只喝小姑娘新鲜温热的血。”啧!耙推他,吃了熊心豹子胆了。
“滚——”她忍了忍,终于还是低声一咆。
兰泊宁大笑,声音醇厚有劲,似能穿透地面。
外头听到他笑声的丫头们低眉敛目,鱼贯地进入屋内,除了蒲恩静带来的陪嫁丫头冬菊、冬麦外,还多了两个面容姣好、神态娇媚的华衣女子,年约十六、七岁,一身大户人家丫头的气派,虽态度恭敬,却又有一丝高人一等的傲气。
和冬菊、冬麦一比较,高低立现,兰家婢女就是气质端正、举止文雅,身姿如弱柳扶风,煞是美丽好看,犹如薄胎白瓷。
冬菊、冬麦则宛如粗糙的陶碗,不只不美观,畏畏缩缩的神情也叫人直想叹气。
不过这屋子里除了兰泊宁外,就蒲恩静一个主子,她想晾着谁就晾着谁,虽然冬菊、冬麦和她相处的时日不长,但起码是她的自己人,她多护着点也是人之常情。
至于那两个眼中只有男主子的漂亮丫头嘛,她们不主动请安,她也当没瞧见,人家自愿隐形,她又何必多此一举把她们当回事,她没那么好脾气看奴婢的脸色。
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,虽远必诛。这就是蒲恩静的脾性,她不去招惹别人,别人也别挑她的刺,顺毛摸便相安无事,一旦令她炸毛,再温顺的猫儿也有爪子。
“换好了吗?”蒲恩静踮起脚,理理夫婿的领子,轻轻拍去他云纹织锦衣袍上不存在的灰尘。
仿佛看出她的心思,他瞳眸幽光一闪,不做声,也没让伺候多年的丫头上前拜见,认认少夫人。
稍后,新婚夫妻相偕向正堂而去,走在后头的绮罗、缃素略微不安的互视一眼,大少爷一言不发的神情叫人感到害怕。
【第五章
鸟语花香,风和日丽。
淡淡的荷花香气从屋外飘进,伴着晨间的露水与微风,朦朦胧胧地,似有若无,忽远忽近。
从懂事以来就不喜欢早起的蒲恩静忽地睁开眼睛,微光透入的窗棂停了几只鸟雀,圆乎乎的脑袋不时往里探看,似在看看里头有没有粮食,屋内的人怎么还不起床。
不管是态度强硬的姊姊,还是温言软语相劝的娘亲,她是能赖床就尽量赖,不到迫不得已绝不起床。
时间是自己的,想怎么用就怎么用,反正起床不是在绣花便是发呆,没旁的事好做,起不起身又何妨。
可是天才蒙蒙亮,还有些昏暗,她也十分讶异自己会起得这么早,打破了以往的睡眠作息。
“你再东摸西摸的摸下去,把我撩拨上火了,你就拿身体来抵,我不介意补过洞房花烛夜。”
她一僵,神情怔愕地回过头,星眸惺忪地看向近在眼前的大脸,慢半拍的现在才掌握状况
“啊!你呃,你起得真早”惊慌中,她晒笑着收回“你怎么在我床上”的那句话,连忙改口。
仅仅一夜,她由姑娘变新妇,她还在努力适应身分的不同,毕竟落差太大了。
“没你起得早。”他面色冷峻的看着她放在他腿上的手,只差一点就碰到两腿间的昂藏。
讪然的缩回手,她止不住的懊恼。“需要我妾身服侍夫君净面、穿衣吗?妾身先为你梳发。”
长达五年的轮椅生活,也接受了再也站不起来、终身残废的事实,即使换了一具躯壳,蒲恩静还是习惯性的在起床前揉揉麻木没感觉的腿,利用适当的按摩使肌肉不致萎缩。
可是她刚醒来时迷迷糊糊地,忘了这不是她那被车子辗断、全无知觉的双脚,仍旧不自觉往下摸向小腿肚。
她完全没发觉粗细大小的差别,残存的记忆中,她的腿对抚摸没任何感觉,因此摸了也察觉不出来,她只当是自然感受,没想过她摸的竟是别人的腿,还是男人的大腿,以及令人尴尬又敏感的部位。
静默地互看了一眼,不做任何回应的兰泊宁径自起身。“一家人不兴礼不礼的作派,以后直接用你、我相称即可,什么妾身、夫君的听了刺耳,你是我的妻子,不是妾。”
他不需要她卑微,只要如同她平时那般的和他相处,她使起小心眼的模样还挺逗趣的,重点是,她不怕他。
不是妾难道他有“你的后院还清静吧?譬如通房、妾室什么的,初来乍到,我可是不懂规矩的。”
听着她略带酸意的试探,兰泊宁翻身将一半身子裹在丝被里的妻子抱起,嘴角微扬,抱着她走向镶嵌西洋镜面的螺钿梨花木梳妆台,将她安置在梨花木圈脚椅上。
“没有通房,没有妾室,你在嫁我之前没打探清楚吗?我在外的名声是冷酷无情,刻薄暴戾,如今二十有四了,没人敢嫁,除了你。”她是唯一不存任何妄念的人。
闻言,她松了口气,没有妻妾相争的困扰,日子应该不难过吧。“那你要对我好一点,不要动不动就摆出凶脸吓唬我,我胆小如鼠,不禁吓的,要记住。”
“你胆小?”他一嗤。
“是胆小呀!你一凶我就吓得浑身发抖,连话也说不利索了。”她收拢襟口,从明亮的镜面偷觑身后的男人。
“你是给你一把斧头就能劈山的人,还装什么文静秀慧,昨儿夜里你还想踢我呢!”要不是他闪避及时,兰家的香火就要断送在她的莹润玉足上了,新妻猛如虎,岂是鼠辈。
在认识她之前,对他而言成亲不过是传宗接代的过程,要娶几个他都不放在心上,只要不是丑得难以入目,他娘也点头,娶进门的是谁都无所谓。
可是如今,他觉得娶谁都不如眼前的女子顺眼,有姿色,还有着不讨人厌的伶牙俐齿,敢把他的话翻着说,直视他的眼儿没有惧意,只有兴味以及不服输和不认命。
兰泊宁对他娶的妻子十分满意,虽然还没肌肤相亲当对实质夫妻,可来日方长,他俩要过的是一辈子,不急于一时,到嘴的鸭子能飞了不成,他可以等她的心甘情愿。
真爱记恨!她偷偷吐舌。“欸,你把玉篦放下吧,我自己来,你粗手粗脚的,把我的头发都扯痛了。”
“熟能生巧。”他捉着发梳不肯放,左梳几下、右梳几下,兜不拢滑细青丝又手忙脚乱地捉扯。
“那也要我有足够的发量让你扯,省得你多来几回我的头就秃了。”光溜溜的一颗脑袋瓜子,旁人一见都得双手合掌,虔诚又恭顺地说声:阿弥陀佛,师太。
“你的头发像丝缎,又柔又滑,乌黑如瀑。”水一般从指间滑过,细细滑滑的,触感柔腻。
“好心点,别玩了,一会还得去敬茶呢,你要让我头一天见婆婆就蓬头垢面,邋邋遢遢的?”她横了他一眼,将他手中的发丝拉回,重新梳直抚顺,抹上自个儿调的茉莉香油。
“不然画眉吧,举案齐眉。”他兴致勃勃地想尝试,小指般细的眉笔拿在蒲扇大手中突兀得有些可笑。
“举案齐眉不是这么用的,你就饶过我吧。起码等我拜见过婆婆再说。”蒲恩静东闪西闪的,就怕他坏了她的妆容,新妇入门,最重要的是安分,不惹是非。
嫁了人,婆婆便是至高无上的存在,每一个媳妇心中的大佛,自古以来的婆媳问题是剪不断理还乱,一个孝字压在上头,怎么做都不对的媳妇只能凡事顺着婆婆,不让人以不孝为由非议。
婆婆是最难对付的生物,她不求将人摆平,只求往后的日子不找她麻烦就好。
“我娘比我好相处,她不吃人。”他刻意板着脸,一脸肃然地加深蒲恩静内心的不安。
“你走开,不要靠近我,去啃你的白骨。”可恶,明知道新妇见人,她紧张得手心都冒汗了,他不安抚就算了,还说起风凉话,把她吓得手脚不该知往哪搁。
老娘宠儿是天经地义,万般的好全给了骨肉至亲,他自然觉得他娘好相处。
可媳妇是外人,是来抢儿子的,和婆婆是天生的仇人、死对头,能不天天叫到跟前立规矩就是良善的,更别指望能待之如亲闺女,嘘寒问暖送冬衣,当身上掉下来的心头肉宠着。
“真的,不唬你,我娘不吃人,她只喝小姑娘新鲜温热的血。”啧!耙推他,吃了熊心豹子胆了。
“滚——”她忍了忍,终于还是低声一咆。
兰泊宁大笑,声音醇厚有劲,似能穿透地面。
外头听到他笑声的丫头们低眉敛目,鱼贯地进入屋内,除了蒲恩静带来的陪嫁丫头冬菊、冬麦外,还多了两个面容姣好、神态娇媚的华衣女子,年约十六、七岁,一身大户人家丫头的气派,虽态度恭敬,却又有一丝高人一等的傲气。
和冬菊、冬麦一比较,高低立现,兰家婢女就是气质端正、举止文雅,身姿如弱柳扶风,煞是美丽好看,犹如薄胎白瓷。
冬菊、冬麦则宛如粗糙的陶碗,不只不美观,畏畏缩缩的神情也叫人直想叹气。
不过这屋子里除了兰泊宁外,就蒲恩静一个主子,她想晾着谁就晾着谁,虽然冬菊、冬麦和她相处的时日不长,但起码是她的自己人,她多护着点也是人之常情。
至于那两个眼中只有男主子的漂亮丫头嘛,她们不主动请安,她也当没瞧见,人家自愿隐形,她又何必多此一举把她们当回事,她没那么好脾气看奴婢的脸色。
人不犯我,我不犯人,人若犯我,虽远必诛。这就是蒲恩静的脾性,她不去招惹别人,别人也别挑她的刺,顺毛摸便相安无事,一旦令她炸毛,再温顺的猫儿也有爪子。
“换好了吗?”蒲恩静踮起脚,理理夫婿的领子,轻轻拍去他云纹织锦衣袍上不存在的灰尘。
仿佛看出她的心思,他瞳眸幽光一闪,不做声,也没让伺候多年的丫头上前拜见,认认少夫人。
稍后,新婚夫妻相偕向正堂而去,走在后头的绮罗、缃素略微不安的互视一眼,大少爷一言不发的神情叫人感到害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