败笔的闲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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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日,回看自己写过的文章,突然冒出一个想法:想到自己从开始认字起,不知道用坏了多少只笔,如果堆起来,恐怕也要象一个小小的山峰了吧!如果我用这些笔写下的文章或者单个字抑或笔画,都手拉手、肩并肩的,恐怕也围着地球转上几圈了;倘若我爱惜每只笔,一只也没有丢弃,我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博物馆,再让三十年来那些跟随过我的伙伴,开个party,我们好好庆祝一下舞文弄墨的生涯,哪怕是列举我所有“败笔”的批斗会呢!
记得刚上学的时候,对新买的笔是特别在意的,那时用的铅笔也要用纸叠一个精致的套子,以免在文具盒里颠簸把那脆弱的笔尖弄断。写出来的字七扭八歪的不说,还总写错别字,把孤零零的字连缀成文就更困难了,幸好有橡皮,可以随时擦去,结果把纸张弄得脏呼呼。后来用上了钢笔,如果写错了字,就比较讨厌。那时,没有涂改液掩饰瑕疵,我常常是把纸张撕掉,重新再写,往往交上一篇作文要搭上一崭新的本子。但这样也有好处,由于家贫,不容许总这样奢侈。于是,知道了事先打个腹稿,或者在废纸上先粗略写一遍,再誊抄上去。其实,古人在芭蕉叶子上练字早有先例,只是那时我孤陋寡闻罢了。
由于记忆的惯性,我仍然记得自己第一次写的作文得到老师表扬的情景,是因为我使用了“一年之计在于春”的句子,大概对于特别缺乏课外读物的那时初一学生,可以说是个亮点,对现在的孩子来说,是根本算不得什么的。后来写点什么,总不自觉地使用典故,恐怕也是那时留下的后遗症吧。
上大学时,开始不知疲倦地写文章,整整七个本子写满了我自认为是诗歌的东西,现在仍喜欢的极少,加上系里的刊物与学校报纸上发表的一些,只把还没有丢弃的寥寥数篇作为“保护文物”暂时保存起来,其他文字随写随丢,与我用过又弃如敝履的笔一样的命运。更多的时候,什么也不写,或者即使写也多是写点总结、报告之类的公务文章,只是与人于己提升职务与晋升职称做足了注脚。
几乎所有写文章的人都愿意得到夸耀,虚荣恐怕是亘古不变的人性。“洞房昨夜停红烛,待晓堂前拜舅姑。妆罢低声问夫婿:画眉深浅入时无?”就惟妙惟肖地刻画了讨好与献媚心态,倘若不是为了额外获利,诗里女子怎么会不厌其烦地可以打扮呢?倘若不为了求得仕途的发展,诗人也不会借此言它了!倘若不是取悦献媚,古代帝王恐怕不会点燃烽火,以举国的恐慌去换来心爱的妃子回眸一笑吧!济公的“愿化西湖做酒池,一浪过时喝一口”柳永的“忍把浮名,换了浅斟低唱”苍雪禅师的“举头天外看无云,谁似人间吾辈人。荆棘丛中行放脚,月明帘下暗藏身”这些文字荡然如出自天外的神品,任何语言去形容都属冗言赘语了吧!
其实,写文章与书法绘画等舞文弄墨近亲相比,是最费力不讨好的事情。因为形而下的文字,即使含英咀华、诘屈聱牙、妙笔生花,如何尽数滚滚红尘的芜杂,如何描摹得声色犬马的大千?孔子述而不作,对“怪力乱神”的态度是子不语的沉默;老子写了五千文也是被逼无奈的封笔,绝不留下只字片语的注解;“文章与天下相驰骤”的纪昀,除了谈狐说鬼的笔记,作为编著四库全书的辛劳后的小憩与闲言碎语?书法的遒劲与洒脱,绘画的写意与工笔,是可以用声色与力度,让除了瞎子色盲都可以举目可见的。即使是文盲、粗人也完全可以高价购买来挂之轩冕华屋的厅堂四壁,只要是名家之笔,谁登堂入室后不刮目侧目相看并肃然起敬呢!汗牛充栋的书籍,却占地多,不能一一翻检其旨趣,只能在斗室夤夜秉烛独自享用,如果名家书画是旗袍西装,可以在闹市招摇;诗歌文章恐怕就是内衣内裤,只能闲居独享了。
书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,我们现在只看得见临摹版本,里面也有很多字确是败笔。偶然一次,一个书法圈的朋友告诉我,凡是大师级别的书画里,都有故意留下的败笔,非到一定境界的发现不了那败笔的所在。
于是,我在西安的碑林滞留了一天,面对冰冷的石头冥思苦想,在湖州赵孟頫纪念馆傻看了两日,在金骨银钩里搜肠刮肚,在杭州的西泠印社以及诸多书画展览逡巡了半年,竟然没有发现朋友所说的类似于王羲之涂改字迹那种败笔。
大概是我境界低下、本性愚钝,只能按图索骥地寻找,不能窥其神韵,所以把那本是败笔之处当做传神佳作了。有的人一辈子打光棍,就因为相亲时候,总死盯着对方脸上的美人痣、瘊子、痦子不放,是其鳏寡孤独的根源。而那些随便看见一异性总能够发现其可爱可亲之处,均不分粗劣鄙陋一律交往甚欢、感情甚笃,恐怕就象我之于大师之败笔不明就里地痴爱一样,事不同、理相同了吧!
仔细一想,也许书画大师故意留些许败笔,就为了在方寸之地形成妙笔与败笔的强烈反差,让观者不审美疲劳相得益彰。我宁愿认为那些败笔非其故意而为,只是因为出于“孩子是自己的好”的常理惯性,不忍因为那寥寥的败笔而弃之不顾。书圣敢于把有瑕疵的东西流传下来,恐怕也因为他的不拘一格特立独行的禀赋,有异于同行之气概。
于是,真正的书画大师经常把自己过去的作品付之一炬,那是特别需要勇气的举动。应该也有林黛玉焚烧书稿的情调,但是不必因为情愫至真至纯郁结成顽症,最后命丧而笔亡。此时,我眼前浮现黛玉葬花的情景,她颦聘婷婷地手执扫帚锄头,将挚爱的桃花绽放后的满地落英,掩埋成桃花冢,口里吟诵着:“天尽头,何处有香丘?未若锦囊收艳骨,一抔净土掩风流”桃花的亘古唯一知音已逝,那绝世的妖媚平添了无数孤苦与寂寥。又联想到金庸笔下的独孤求败树立“剑冢”的情景,除了那把纵横天下的玄铁剑留给了杨过,用过的剑也作为心路历程的物证以昭示后人了,至高的武功赖之依存的躯体不在了,超凡脱俗的剑道几乎也从此戛然而止。
写文章莫非也是如此,基因与染色体虽然让我们遗传与继承了先人的禀赋,但是,读了唐诗三百首,确实可以不会作诗也能吟,却写不出李杜的神韵,大抵是我们并没有从诗的字里行间汲取到真正的精气神,也是败笔当做华章、把糟粕当做精华了,斯人寄居尘世的躯壳不在,连同那风采也一起带走了。就象我们吃饭,食物里无论土豆白菜还是山珍野味,要经过口齿咀嚼、胃肠蠕动,精华部分(如奇思妙想)留在身体里,腌臜(如败笔瑕疵)排泄出去,不能因为厌弃那些排泄物,而拒绝进食。只要我们做好烹调前的准备,注意荤素搭配、五味调理,恪守“食不厌精、脍不厌细”的原则,当然可以娱己也可悦人。
那时,文字会摆上海陆杂陈的满汉全席与饕餮大餐,与我们纵情狂欢。用过的、弃置的笔墨纸砚,该不会争先恐后地罗致我们罪名以批斗我们,并索要曾欠下的孽债积怨了吧。
一日,回看自己写过的文章,突然冒出一个想法:想到自己从开始认字起,不知道用坏了多少只笔,如果堆起来,恐怕也要象一个小小的山峰了吧!如果我用这些笔写下的文章或者单个字抑或笔画,都手拉手、肩并肩的,恐怕也围着地球转上几圈了;倘若我爱惜每只笔,一只也没有丢弃,我完全可以建立一个博物馆,再让三十年来那些跟随过我的伙伴,开个party,我们好好庆祝一下舞文弄墨的生涯,哪怕是列举我所有“败笔”的批斗会呢!
记得刚上学的时候,对新买的笔是特别在意的,那时用的铅笔也要用纸叠一个精致的套子,以免在文具盒里颠簸把那脆弱的笔尖弄断。写出来的字七扭八歪的不说,还总写错别字,把孤零零的字连缀成文就更困难了,幸好有橡皮,可以随时擦去,结果把纸张弄得脏呼呼。后来用上了钢笔,如果写错了字,就比较讨厌。那时,没有涂改液掩饰瑕疵,我常常是把纸张撕掉,重新再写,往往交上一篇作文要搭上一崭新的本子。但这样也有好处,由于家贫,不容许总这样奢侈。于是,知道了事先打个腹稿,或者在废纸上先粗略写一遍,再誊抄上去。其实,古人在芭蕉叶子上练字早有先例,只是那时我孤陋寡闻罢了。
由于记忆的惯性,我仍然记得自己第一次写的作文得到老师表扬的情景,是因为我使用了“一年之计在于春”的句子,大概对于特别缺乏课外读物的那时初一学生,可以说是个亮点,对现在的孩子来说,是根本算不得什么的。后来写点什么,总不自觉地使用典故,恐怕也是那时留下的后遗症吧。
上大学时,开始不知疲倦地写文章,整整七个本子写满了我自认为是诗歌的东西,现在仍喜欢的极少,加上系里的刊物与学校报纸上发表的一些,只把还没有丢弃的寥寥数篇作为“保护文物”暂时保存起来,其他文字随写随丢,与我用过又弃如敝履的笔一样的命运。更多的时候,什么也不写,或者即使写也多是写点总结、报告之类的公务文章,只是与人于己提升职务与晋升职称做足了注脚。
几乎所有写文章的人都愿意得到夸耀,虚荣恐怕是亘古不变的人性。“洞房昨夜停红烛,待晓堂前拜舅姑。妆罢低声问夫婿:画眉深浅入时无?”就惟妙惟肖地刻画了讨好与献媚心态,倘若不是为了额外获利,诗里女子怎么会不厌其烦地可以打扮呢?倘若不为了求得仕途的发展,诗人也不会借此言它了!倘若不是取悦献媚,古代帝王恐怕不会点燃烽火,以举国的恐慌去换来心爱的妃子回眸一笑吧!济公的“愿化西湖做酒池,一浪过时喝一口”柳永的“忍把浮名,换了浅斟低唱”苍雪禅师的“举头天外看无云,谁似人间吾辈人。荆棘丛中行放脚,月明帘下暗藏身”这些文字荡然如出自天外的神品,任何语言去形容都属冗言赘语了吧!
其实,写文章与书法绘画等舞文弄墨近亲相比,是最费力不讨好的事情。因为形而下的文字,即使含英咀华、诘屈聱牙、妙笔生花,如何尽数滚滚红尘的芜杂,如何描摹得声色犬马的大千?孔子述而不作,对“怪力乱神”的态度是子不语的沉默;老子写了五千文也是被逼无奈的封笔,绝不留下只字片语的注解;“文章与天下相驰骤”的纪昀,除了谈狐说鬼的笔记,作为编著四库全书的辛劳后的小憩与闲言碎语?书法的遒劲与洒脱,绘画的写意与工笔,是可以用声色与力度,让除了瞎子色盲都可以举目可见的。即使是文盲、粗人也完全可以高价购买来挂之轩冕华屋的厅堂四壁,只要是名家之笔,谁登堂入室后不刮目侧目相看并肃然起敬呢!汗牛充栋的书籍,却占地多,不能一一翻检其旨趣,只能在斗室夤夜秉烛独自享用,如果名家书画是旗袍西装,可以在闹市招摇;诗歌文章恐怕就是内衣内裤,只能闲居独享了。
书圣王羲之的兰亭集序被誉为天下第一行书,我们现在只看得见临摹版本,里面也有很多字确是败笔。偶然一次,一个书法圈的朋友告诉我,凡是大师级别的书画里,都有故意留下的败笔,非到一定境界的发现不了那败笔的所在。
于是,我在西安的碑林滞留了一天,面对冰冷的石头冥思苦想,在湖州赵孟頫纪念馆傻看了两日,在金骨银钩里搜肠刮肚,在杭州的西泠印社以及诸多书画展览逡巡了半年,竟然没有发现朋友所说的类似于王羲之涂改字迹那种败笔。
大概是我境界低下、本性愚钝,只能按图索骥地寻找,不能窥其神韵,所以把那本是败笔之处当做传神佳作了。有的人一辈子打光棍,就因为相亲时候,总死盯着对方脸上的美人痣、瘊子、痦子不放,是其鳏寡孤独的根源。而那些随便看见一异性总能够发现其可爱可亲之处,均不分粗劣鄙陋一律交往甚欢、感情甚笃,恐怕就象我之于大师之败笔不明就里地痴爱一样,事不同、理相同了吧!
仔细一想,也许书画大师故意留些许败笔,就为了在方寸之地形成妙笔与败笔的强烈反差,让观者不审美疲劳相得益彰。我宁愿认为那些败笔非其故意而为,只是因为出于“孩子是自己的好”的常理惯性,不忍因为那寥寥的败笔而弃之不顾。书圣敢于把有瑕疵的东西流传下来,恐怕也因为他的不拘一格特立独行的禀赋,有异于同行之气概。
于是,真正的书画大师经常把自己过去的作品付之一炬,那是特别需要勇气的举动。应该也有林黛玉焚烧书稿的情调,但是不必因为情愫至真至纯郁结成顽症,最后命丧而笔亡。此时,我眼前浮现黛玉葬花的情景,她颦聘婷婷地手执扫帚锄头,将挚爱的桃花绽放后的满地落英,掩埋成桃花冢,口里吟诵着:“天尽头,何处有香丘?未若锦囊收艳骨,一抔净土掩风流”桃花的亘古唯一知音已逝,那绝世的妖媚平添了无数孤苦与寂寥。又联想到金庸笔下的独孤求败树立“剑冢”的情景,除了那把纵横天下的玄铁剑留给了杨过,用过的剑也作为心路历程的物证以昭示后人了,至高的武功赖之依存的躯体不在了,超凡脱俗的剑道几乎也从此戛然而止。
写文章莫非也是如此,基因与染色体虽然让我们遗传与继承了先人的禀赋,但是,读了唐诗三百首,确实可以不会作诗也能吟,却写不出李杜的神韵,大抵是我们并没有从诗的字里行间汲取到真正的精气神,也是败笔当做华章、把糟粕当做精华了,斯人寄居尘世的躯壳不在,连同那风采也一起带走了。就象我们吃饭,食物里无论土豆白菜还是山珍野味,要经过口齿咀嚼、胃肠蠕动,精华部分(如奇思妙想)留在身体里,腌臜(如败笔瑕疵)排泄出去,不能因为厌弃那些排泄物,而拒绝进食。只要我们做好烹调前的准备,注意荤素搭配、五味调理,恪守“食不厌精、脍不厌细”的原则,当然可以娱己也可悦人。
那时,文字会摆上海陆杂陈的满汉全席与饕餮大餐,与我们纵情狂欢。用过的、弃置的笔墨纸砚,该不会争先恐后地罗致我们罪名以批斗我们,并索要曾欠下的孽债积怨了吧。